privacy policy
隱私權政策
個資條款
(一)本公司基於辦理「Super Fantastic 臺灣疊杯運動聯盟」各項活動(下稱「本活動」)所需,將依據個資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在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您與他人的個人資料包含識別個人姓名、行動電話、生日、身份證字號、地址、性別、國籍、電話、電子郵件、緊急聯絡人及其地址、電話等個人資料,上述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將僅限主辦單位及其關係企業、活動之承辦、協辦單位、合作廠商、業務往來機構之業務需要使用,並遵守個資法之規定。日後若主辦單位辦理相關行銷活動時,將以手機簡訊、EMAIL方式(您所提供之聯絡方式)傳遞活動訊息。
(二)本人(團體)及所屬監護人亦同意主辦單位及被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有權使用此項活動的錄影、相片與本人(團體)及所屬監護人之姓名、肖像、背景及成績於現在及未來之本活動之各項宣傳活動;其他個人資料本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予以保密。
(三)本人(團體)及所屬監護人同意主辦單位及被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公開、使用、利用、販售前條之影音、照片。本人(團體)並拋棄對主辦單位及被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對前開影音、照片之所有民事請求權及刑事告訴權。
(四)禁止非合作簽約廠商,對參賽選手攝影、錄影後進行販售影像之商業行為。
(五)您可以對您本人的個人資料行使下述的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作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六)本活動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若您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是提供不完全時,將可能導致無法成功報名本次活動。另您因活動所需,有蒐集選手或相關人之個人資料並提供予本活動之必要時,請依照本告知事項內容,向當事人充分說明並告知關於其個人資料保護的相關權益。
※ 若您未滿十八歲,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聲明之所有內容後,方得進行報名。若您填寫報名資料,視為您與您的法定代理人均有閱讀並同意完整參賽聲明及所有規定事項。
(一)本公司基於辦理「Super Fantastic 臺灣疊杯運動聯盟」各項活動(下稱「本活動」)所需,將依據個資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在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您與他人的個人資料包含識別個人姓名、行動電話、生日、身份證字號、地址、性別、國籍、電話、電子郵件、緊急聯絡人及其地址、電話等個人資料,上述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將僅限主辦單位及其關係企業、活動之承辦、協辦單位、合作廠商、業務往來機構之業務需要使用,並遵守個資法之規定。日後若主辦單位辦理相關行銷活動時,將以手機簡訊、EMAIL方式(您所提供之聯絡方式)傳遞活動訊息。
(二)本人(團體)及所屬監護人亦同意主辦單位及被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有權使用此項活動的錄影、相片與本人(團體)及所屬監護人之姓名、肖像、背景及成績於現在及未來之本活動之各項宣傳活動;其他個人資料本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予以保密。
(三)本人(團體)及所屬監護人同意主辦單位及被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公開、使用、利用、販售前條之影音、照片。本人(團體)並拋棄對主辦單位及被主辦單位授權之單位,對前開影音、照片之所有民事請求權及刑事告訴權。
(四)禁止非合作簽約廠商,對參賽選手攝影、錄影後進行販售影像之商業行為。
(五)您可以對您本人的個人資料行使下述的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作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六)本活動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若您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是提供不完全時,將可能導致無法成功報名本次活動。另您因活動所需,有蒐集選手或相關人之個人資料並提供予本活動之必要時,請依照本告知事項內容,向當事人充分說明並告知關於其個人資料保護的相關權益。
※ 若您未滿十八歲,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聲明之所有內容後,方得進行報名。若您填寫報名資料,視為您與您的法定代理人均有閱讀並同意完整參賽聲明及所有規定事項。